|
|
 |
|
|
| |
|
孔子
|
|
|
| |
孔子(Confucius,公元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中国春秋末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先世为宋国贵族,因避内乱而移居鲁国。至孔子时,家境已破落。他20岁以后当过鲁国权贵季氏的家臣,任过管理仓库的“委吏”和管理牛羊的“乘田”等杂役。后以通晓礼仪而闻名,为人“相礼”。34岁开始招收弟子讲学,并积极从事政治活动。50岁以后曾任中都宰,继升司空、司寇,摄行相职。后因与鲁定公政见不合,弃官离鲁,率弟子周游卫、陈、蔡、宋、楚等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但终无人任用。晚年回到鲁国,致力教育事业。相传他编次《书》,删定《诗》,修订《礼》、《乐》,为《易》作传,撰写《春秋》,并以此六经教授生徒。有关孔子思想言行的资料极为丰富,但多不可信。一般认为,由孔门弟子或再传弟子记录的《论语》以及《左传》中的有关片断,是研究孔子思想的可靠依据。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关于“仁”的学说。他曾对“仁”作过多种阐释,但最具典型意义的是“爱人”。“仁”是处理人们现实社会关系的最高标准。“礼”是实现“仁”的途径,“克己复礼为仁”。孔子的“仁”又可以表述为“忠恕之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言之,就是把自己当作人也把他人当作人。在孔子看来,任何人,不管其社会地位和文化修养有多大差别,在都作为人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在“仁”的旗帜下,似乎失去了种族、国籍、阶级等差别,成为“性相近也”的“人类”。孔子的“有教无类”说也正是基于这一见解而提出来的。而且,人是有尊严的,即使是“匹夫”,也有其信仰和志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正是基于对人的尊严的见解,孔子不仅反对“人殉”,而且反对以涌来殉葬。他曾愤慨地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孔子的理想是建立一个人人互敬互爱的“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和谐社会。
由于历史的局限,孔子的“仁”是和“亲亲”、“尊尊”相联系的。也就是说,爱人要由亲及疏,由近及远;同时,坚持“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反对“犯上作乱”。“亲亲“和“尊尊”又是统一的:“其为人也孝。涕,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不过,孔子在强调“尊尊”的同时,也要求统治者特别是国君努力克制自己,做到“博施于民”,“使民以时”,“使民如承大祭”。尽管“仁”带有种种局限性,但却蕴含着合理的内核,那种把自己当作人也把他人当作人的观念,一旦脱离宗法家族的血缘纽带和尊卑贵贱的政治等级结构,并置于以个体为本位的社会政治经济框架,必然会以一种崭新的形态发挥积极作用。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