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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人权学说
 
人权外交
 
    一些西方主要国家,特别是美国,在战后,尤其是自70年代起,将人权作为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人权外交也就成为西方人权学说中一个重要问题。
      英国的国际关系学家E.卢亚德在《人权和外交政策》一书中认为,在西方国家也有人反对人权外交,主要理由如下:人权外交对与其他国家交往会带来麻烦;由于政治、经济或战略上考虑,与有些国家为人权而进行对抗是不明智的;人权外交与尊重其他国家主权、不干涉其内政原则有矛盾;对违反人权现象提出批评通常不会有效。但他本人支持人权外交政策,并提出实现人权外交应追求以下一些目标:使人权在国际活动中始终保持首要地位,或仅次于首要的地位;圆满地界定文明国家遵守人权的最低标准;保证有更好的机构来保证国际人权立法的遵守;对各国政府施加直接影响。他还提出了促使有关政策改善人权状况而采用的方式,从秘密交涉到停止援助、断交、贸易制裁等。
    美国政治学家D.P.福塞希在《人权和世界政治》一书中回顾了战后美国历届政府在外交中推行人权政策的情况。H.S.杜鲁门政府试图将人权作为外交政策的一项要点。D.D.艾森豪威尔当政时又从杜鲁门政策后退,人权政策完全让位于“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在R.M.尼克松执政时美国国会努力使人权重新纳入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很多与人权外交有关的法律,特别是使人权政策与提供军事、经济援助,贸易、难民待遇等问题联系起来。与H.A.基辛格的权势谋略不同,J.E.卡特上台后强调人权,但卡特政府也仅在言论上强调人权,并未采取实际行动。R.W.里根政府初期强调狭义的人权概念,即仅指公民、政治权利而不指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同时它强调主要反对社会主义国家“侵犯人权”,而不是非社会主义的、独裁政权的侵犯人权。在里根政府后期,美国政府的人权政策又有改变。福塞希对以上变化作了不同评价并提出了改进美国人权外交的建议。
    一般说来,西方国家的特别是美国的人权学者,尽管对本国政府的人权政策提出了批评甚至反对意见,但大多数人都主张将人权作为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甚至是国际议程中的首要地位。他们主张,人权外交与本国的“战略利益”、国家安全并不是矛盾的,只要处理得当,可以相互起促进作用。而对人权外交干涉别国内政、损害他国利益的实质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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