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各研究机构和人权学者,采取积极的走出去,真诚的请进来的办法,进行了广泛的国际人权学术交流。中国学者多次参加国际人权研讨会,每年都有许多学者出国访问,与国外人权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中国还热情邀请国外学者来华访问,研讨人权问题。1998年11月,中国以“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人权”为主题,召开了第一次国际人权研讨会,邀请了世界五大洲26个国家的近百名专家学者与会。2002年11月,中国又组织召开了“东方文化与人权发展”理论研讨会,邀请了27个国家的80多名专家学者和人权官员与会。这种广泛的学术交流,不仅有力的促进了中国人权理论的发展,而且确立了中国人权研究的国际地位.
  中国一贯尊重《联合国宪章》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际人权领域的活动。近十多年来,付诸的行动和获取的效果更为明显。到2001年底,共批准或加入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先后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已批准和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中国一贯认真履行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并根据规定提供执行情况报告。
  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又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中国认真履行维护世界和平和保障人权的职责,每年都派出代表团出席两个会议的例会,还多次派代表团参加联合国主办的各种人权会议,认真参加有关人权议题的审议和讨论。派往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克尽职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92年,中国参加了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大会,并自始至终的参加了大会的筹备工作,为大会的成功举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亚洲区域筹备会上,通过积极参与,为《曼谷宣言》的通过作出了贡献。    1995年9月,中国成功地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1995年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1998年9月,中国政府邀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夫人来华访问,就人权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并签署了《技术合作项目的合作意向备忘录》,1999年,又邀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专家团访华,就人权领域的咨询服务和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友好交流与讨论。2000年3月,中国政府与人权高专在北京成功举办了第八届亚太人权研讨会,40多个亚太地区国家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还有许多联合国人权专题问题的报告员来华进行人权问题的交流,对联合国人权中心和专题报告员转来的各种函件,中国政府都进行了认真调查,及时作出了答复。特别是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中国政府态度鲜明地反对恐怖主义,在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积极参与联大反恐文件的讨论和审议,强调和维护联合国在国际反对恐怖主义斗争中的地位。
  为了加强与世界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相互了解和合作,中国领导人与外国首脑和有关人士会晤时,多次就人权问题进行了讨论,1997年之后,中美两国元首多次互访,都就人权问题进行了坦率对话。自1999年以来,中国与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瑞典、巴西、日本、美国、欧盟等许多国家和组织,就人权问题进行了政府和非政府间的对话,举行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研讨会,取得了积极效果。2000年10月,中国在北京举行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4位非洲国家元首以及45个非洲国家的近80名部长和有关国际与地区组织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宣言》,就人权问题达成了许多共识。中国积极发起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加强了该组织成员国之间反对恐怖主义,保护人权的合作。
  在国际交往中,中国既强调加强合作与对话,又坚持原则,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强权政治,为保障人权、维护主权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促进了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世界冷战格局结束后,西方一些大国,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对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横加指责,施加种种压力。对此,中国仗义执言,予以坚决抵制。自1990年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无视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0次抛出反华提案,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给予坚决反对和抵制,取得了十战十捷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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