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督教协会常委、北京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副会长
高英牧师的发言

  我们最近看到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表的“2003年度宗教自由报告”,其中有关涉及到中国龚圣亮等人建立邪教组织的内容是不符合事实的。在此,作为中国基督教会的信徒,有责任公开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经调查证实:从1991年以来,龚圣亮等人就建立邪教非法组织“华南教会”,制造、散布迷信邪说,龚圣亮本人就直接策划实施故意伤害、纵火案1O起。难道这样一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应当被绳之以法吗?龚圣亮还以“教主”自居,强暴妇女8人,以恐吓、欺骗手段聚敛钱财400余万元。难道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不是打着基督教的招牌在行邪教之实吗?难道我们基督徒能够容忍这样一个从事邪教活动的人肆意玷污、败坏我们基督教的声誉、丑化教会的形象吗?难道美国政府对这样一个对社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和破坏的犯罪分子不予以法律制裁吗?

  事实说明,龚圣亮是因为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才受到法律制裁的。

  事实说明,龚圣亮所信的不是基督教,其所行也不是基督徒,因为其所信与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及其伦理道德悖道而驰,其所行也完全不符合基督徒应有的行为准则。

  既然龚圣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一个公民,如果触犯了国家刑法,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裁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包括龚圣亮。

  近年来,美国政界中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无视我国政府致力于贯彻落实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事实;无视我国基督教二十多年来的巨大变化和发展;无视中美两国人民和教会之间寻求友好发展的历史潮流,利用极个别违法宗教徒被绳之以法的案例,大做文章,蓄意攻击,企图混淆民事案件和宗教信仰的区别,以打宗教牌来达到诋毁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妄图干预、控制、支配我国宗教事物,这是我们中国基督徒不能接受的。

  作为一名基督徒,我愿意奉劝美国政府中少数别有用心者,希望你们尊重中国基督徒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事买,从中美两国人民和教会共同追求友好合作关系的大局出发,停止做有损于中美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事,不做伤害两国教会、基督徒感情的事。

200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