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地的做法和经验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识空前提高,并付诸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劳动待遇、生活状况的一系列问题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要务。无锡、镇江等地明确地将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列为当地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提出“农民工的事无小事”。首先他们转变对农民工歧视和不平等的观念,把农民工看作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产业大军的重要一员,是市民中平等的一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上海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统称为外来从业人员,无锡、镇江、常州三市将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称为“新市民”,不使用“农民工”称谓。这几个地方劳动、建筑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说,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繁荣及城市人民生活的提高都和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分不开,他们的人格尊严、劳动价值和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
四地都将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视同仁,实行同工同酬。农民工的年均收入一般在1万元以上,大体上与城市同等岗位职工的工资报酬相当,并尽力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在建筑业,由于多种原因不能按月发工资,到年底春节前全额发给。但每月发给伙食费及零用费,常州市规定每月发的生活费不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四地都规定,如有个别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用工单位动用农民工工资基金给予垫付。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也逐步实施中。上海今年计划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200万人。
(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初步进入法制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局面。四地在全面贯彻《劳动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相继修订、出台一系列法规、条例、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医疗工伤养老保险、劳动保护、技能培训及子女教育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在法规政策层面上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对2002年9月1日颁布实行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作了修订,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性综合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和养老补贴三项待遇。保金由用人单位交纳,农民工不负担。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四地教育部门出台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地落实法规政策,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宣传教育;一是不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在宣传教育方面,他们在一项新法规政策出台后,组织新闻发布会,运用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力量编写了多种通俗易懂的宣传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工伤养老保险小册子。这些宣传读物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切身问题,讲解法律知识、有关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明白地告诉农民工有哪些法权益应该享有,通过什么途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低的特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印制成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免费发送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
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方面,做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有门。有关部门还主动到现场调查、设法解决。对于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采取坚决措施依法处理。农民工目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忍气吞声,不愿投诉,寻求法律、政府管理部门的帮助,原因是怕丢掉自己的饭碗。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司法、监察等部门开展援助活动,依法纠正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特别是当农民工举报拖欠或克扣工资时,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帮助追讨工资。当地干部在介绍情况时深怀感情地表示,对于农民工的困难和疾苦,“一枝一叶总关情”;工钱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他们要养家糊口,欠什么也不能欠这笔钱。
(三)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内涵和机制在不断丰富和扩大。四地权益保障范围由单一的工钱、工伤等保障逐步发展到工作、休息、劳动报酬、医疗健康、养老、子女教育和民主政治权利等。保障权益的机制由个别的分散的无组织的转为正轨的有效的有法可依的机制。四地都要求做到:用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劳务必签劳动合同,有合同必交纳保险金。农民工可在用工单位参加党、团、工会活动,参与选举,参加评选先进等活动,享受和城市职工相同的政治待遇。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党、政、司法、工青妇、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民工劳动和生活的氛围。有关部门加强服务意识,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多办实事。镇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公楼的一、二层开辟了办理就业、各种保险的集中场所,外来务工人员在这里可以方便地办理有关就业和保险的所有手续,让初到城市打工,人生地不熟的农民工,能节省时间、金钱,较快地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也避免了被黑中介欺诈和盘剥。工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援助和咨询服务,常州市总工会与劳动部门每年5月,联合开展“关爱进城务工人员行动月”活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生活和子女教育现状,从他们最盼、最想、最需、最急的事做起,动员各级工会、劳动部门和社会力量,为进城务工人员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用真情和行动关爱农民工。四地教育部门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规定公办中小学尽量吸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和城市孩子一起接受正规教育。对民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进行扶持,并要求使用正规教材,配备合格师资力量,基本保证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落实。
(四)引导和培训农民工向知识化和技能化的方向发展。四地有关部门以长远、发展的眼光,重视对农民工的培训,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基本上都办专门的农民工学校或培训班。农民工上岗必须经过培训,除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外,还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把保护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的农民工通过努力学习和工作,获得技术能手、劳动模范、杰出青年等称号,还有的在企业的支持资助下,通过自学获得大专以上高等学历。无锡市国棉一厂一位女青年农民工勤奋学习,在全市成人高考中语文成绩名列第一。相当一批农民工由于工作业绩突出、整体素质提高,被提升到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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