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好合同后入住。有一人找上门来,并拿出另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称他签协议比我早,并要求我腾出房屋给他,请问合理吗?
答:您的租赁协议和那人的租赁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在债权上具有同等的效力,谁都没有优先性。但是由于您先于另一人入住,租赁协议已经得到履行,可以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那人无权要求您腾房,其租赁权以一般债权纠纷解决。
问:我的孩子用铁条去打阳台旁边树上的小鸟,结果被挂在树上的断了的高压线吸住,孩子被电伤,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和电力公司赔偿吗?
答:你孩子触电受伤,是电力公司未尽到维护高压电设施安全使用义务引起的,电力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没有维护高压管线的义务,不应当负赔偿责任。但是小孩是未成年人,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