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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第八次人权对话联合新闻公报(2004年10月21日)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09-04 16:21: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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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0月21日,中国与澳大利亚第八次人权对话在堪培拉举行,这是双方在人权问题上开展建设性对话的进程中又一重要一步。中澳人权对话始于1997年,旨在加强相互信任,讨论人权问题,并寻求合作的具体方式。

  中国人权对话代表团由外交部部长助理沈国放率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代表参加了对话。澳大利亚人权对话代表团由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副秘书长芮捷锐率领,澳联邦议会参议员玛丽斯·佩恩、人权与平等机会委员会成员汤姆·卡尔曼以及其他负责人权事务部门的代表参加了对话。

  双方就国家保护人权的举措、妇女和儿童权利、少数民族权利、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以及中澳人权技术合作等一系列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坦率、深入的讨论。双方代表团还会见了澳非政府组织。

  双方认为,当前中澳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进一步发展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繁荣。双方致力于开展对话,体现了中澳之间强有力的双边关系。

  双方重申承认并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认为所有人权都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的。

  双方认为,由于各国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发展水平各异,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是正常现象。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对话有助于增加相互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共同进步。

  双方认为,世界各国,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有义务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但在这一过程中各国会面临不同的困难。

  双方在对话中核可了《2004-2005年度人权技术合作方案》,双方均表示愿继续开展人权合作项目。

  澳大利亚外长唐纳将会见沈国放部长助理及中方代表团。

  中方代表团在对话后将赴悉尼参观红坊土著人社区,并与澳人权与平等机会委员会举行会谈。

                                        2004年10月21日于堪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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