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斯德哥尔摩2001年2月23日电 历时两天的中国与欧盟第十一次人权对话23日在这里结束。
据透露,双方在友好和坦诚的气氛中就司法问题、中国与欧盟人权项目合作、中国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少数人权利保护等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
中国方面参加对话的有外交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官员。欧盟现任轮值主席国瑞典、下任主席国比利时和欧盟委员会的官员参加了对话。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国与欧盟每半年举行一次人权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