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2006年10月29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河南省民政厅等部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首次涵盖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教育、医疗、就业等各项福利服务,同时明确了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政策。
按照规定,农村散居孤儿将全部纳入“五保”范围;对城市散居孤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实行全额救助。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可比照孤儿,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人民日报》 (2006-10-30 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