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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对患有重大疾病低保者实行医疗救助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10-30 17:07:4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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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哈尔滨2006年10月29日电(记者 颜秉光)牡丹江市为缓解低保对象就医难问题,日前启动了对市区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医疗救助。28名低保人员分别从民政部门领到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医疗救助款。

    据了解,对市区低保对象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是牡丹江市政府年初确定的20件实事之一。按照新的规定,市区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其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低保对象,均可申请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具体救助疾病范围界定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急性脑血栓、脑出血、脑梗塞;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及政府确定需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

    有关部门向记者介绍,符合城市医疗救助的低保对象,根据医疗费用的发生数额,经过申请、审核、批准后,按医疗救助标准可领取救助资金,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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