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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563种非处方药降价 6措施配套医疗价格调整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11-06 16:54:54   来源: 扬子晚报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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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1月5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下半年江苏省将陆续出台6项配套措施,推进医疗机构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转变。

  完善社区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物价局将制定《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进竞争机制,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周卫国说,无锡市采取社区医疗机构统一购药,集中供应的方法,实现社区药价“0差率”就是江苏省学习的典型。在促进城市社区医疗发展的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范农村卫生院价格管理,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医疗条件、技术水平,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单病种”价格降5%

  物价部门将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促进“单病种”限价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价格,同时进一步扩大“单病种”限价实施范围,使“单病种”价格在前三年费用的基础上下降5%以上。据悉,目前江苏省各大医院正对“单病种”价格进行测算,根据江苏省卫生厅要求,年底前各医院就将对一部分项目实行“单病种”限价。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对卫生部门提出的门诊人均费用零增长,住院人均费用增幅较前两年下降2个百分点;实施药占比上限控制措施;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集中采购的探索;检验、大型设备等检查项目试行同城互认;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等措施和工作,共同做好研究探索,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563种非处方药降价

  11月份江苏省物价局将降低省医保目录中地方增补的药品价格,并力争年底前公布降低省医保目录中563种非处方药品的价格。记者了解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一降就消失”等问题,物价部门在降价方式上将进行改革,采取按药品类别全面降价的方法,避免医疗单位在药品降价过程中减少或停止使用降价药品的情况。据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丁坚介绍,此前我省部署降低抗肿瘤药品价格时就已经采取了这种方法,不再对某个药品名、规格进行具体限价,而是全面降低所有该类药品价格,让老百姓切实感到降价的实惠。

  据介绍,6项配套措施还包括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医疗价格政策的保护力度,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严格新增医疗价格管理等,物价部门希望通过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为老百姓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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