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首 页 动 态 人权论坛 发展与进步 对话与合作 人权法规 人权组织
  中国人权研究会 | 人权白皮书 | 人权杂志 人权图书 | 人权知识 | 人权课堂 | 人权学者 |
  人权大事记| 媒体评论 | 关注 图片报道 | 维权故事 | 外国人看中国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 维权服务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进入此专题>>>
  人权网 > 动态 > 国内播报
中国法学专家徐显明提出第四代人权--“和谐权”(图)
 
作者: 马海燕   发布时间: 2006-11-23 09:29:35   来源: 中新社  2006年11月22日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图片来源:中国人权网)

  “以和谐精神超越传统三代人权的对抗精神,将化育出新一代人权——和谐权。和谐权将成为和谐世界建设的基石和要素。”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今天在“尊重与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国际研讨会上表示。

  徐显明说,在人权的进步运动中我们发现奠基于西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传统和斗争哲学基础上的传统人权观,在人类跨入经济一体化、法律趋同化、信息共享化的新时代之后,已表现出相当的不适应。“传统人权观需要开发自己的基础,从东方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

  徐显明通过自己的研究认为,作为东方典型的中国文化侧重对超验人生价值的追问,而西方文化则侧重现是的致用;中国文化重视群体的争议,而西方文化侧重个体的正义。西方文化的致用性、务实性可以补中国文化“有神却无体”之弱;而中国文化的高远性、和谐性、完满性则又可修西方文化“有体却无神”之弊。

  徐显明满怀信心和谐权的提出将深刻改变人与国家、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法律层面的关系,也包括伦理层面的关系。“和谐权不独是达成一国内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而且也是达成国际间文化与文化、宗教与宗教、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和谐的纽带。”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世界人权专家:中国应向世界更多展示自己对人权的关注2006/11/26
  • 世界人权专家:中国应向世界更多展示自己对人权的关注2006/11/25
  • 世界人权专家:中国应向世界更多展示自己对人权的关注2006/11/25
  • 伊侬格•林班巴拉(赞比亚):略谈人权与和谐世界2006/11/24
  • 中国法学专家徐显明提出第四代人权--“和谐权”(图)2006/11/23
  • 和谐权:人权观的新发展2006/11/20
  • [田丹]“和”与人权2006/10/26
  • [沙奇光]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人权理念2006/10/26
  • [李云龙]多元文化与普遍人权2006/10/26
  • [范国祥]中华文化: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结合2006/10/26
  •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