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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低保人员不愿就业则取消低保待遇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6-06 15:30:0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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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6月6日专电 一直以来,“就业不如吃低保”“低保养懒汉”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状况在广州越秀区将得到改变。

  近日,《越秀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开始试行,“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经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介绍3次,若因不愿意去见工或单
位同意聘用而因本人原因造成不就业,或连续两个月内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无法与其取得联络的,均取消该家庭所享受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给予的有关低保待遇。

  根据《办法》,越秀区试行的低保分类就业援助政策为鼓励低保对象参加劳动再就业,越秀区再就业专项资金按“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时间长短,采用递增的方式,为低收入及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提供每人每月60元到150元5个不同层次的就业援助金补贴,其中政府就业援助金不纳入家庭收入之列。

  同时,民政部门为就业期内的“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给予6项减免补助,包括提供享受公房月租金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纳、免缴污水处理费、免缴电表改造费和卫生清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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