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首 页 动 态 人权论坛 发展与进步 对话与合作 人权法规 人权组织
  中国人权研究会 | 人权白皮书 | 人权杂志 人权图书 | 人权知识 | 人权课堂 | 人权学者 |
  人权大事记| 媒体评论 | 关注 图片报道 | 维权故事 | 外国人看中国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 维权服务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进入此专题>>>
  人权网 > 人权播报 > 国内播报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公开承认自身工作失误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3-27 16:11:16   来源: 中新网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中新网2008年3月27日电(张雷杰)只因企业对环保部门公布的“违法”存在异议,环保部门就再次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后,并将事件最后结果发布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开承认自身工作失误的事情在山西首次发生。

  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召集当地媒体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等九个企业为“违反‘三同时’长期不竣工验收的企业(项目)”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工作存在失误,信息不准确,并对此提出异议。随后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再次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后,没有只是告知对方结果,而是主动在公众可以看到的官方网站上承认失误在自身。

  调查组调查得出造成这次新闻报道失实的原因和责任,主要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局综合督察处在初核违法企业过程中,工作不细致、调查不深入;相关处室在对违法企业筛选、把关、审定中也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据调查组相关人员介绍,通过这次调查了解,暴露出环保部门个别科室对山西省企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不负责任的问题比较严重。

  据介绍,对企业违反相关环保规定的认定过程为: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下设的综合督察处按照相关通知,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参考污染控制处有关资料并通过征求部分有关市环保局意见后,向政策法规处上报违法企业,随后政策法规处将上报的违法企业,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通过汇总审核,再次征求综合督察处意见后,将确定违法企业上报,经相关领导同意予以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朱家店煤矿在被通报提出异议后,山西省环境保护局调查组与山西省煤管局两位专家进入该企业,到朱家店煤矿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财务方面情况进行了核实。通过现场调查,调查组与专家得出的结论是:该企业的煤矿正在建设中,选煤场的防护墙、煤矸石的填埋以及生活区的锅炉改造等部分环保设施也在建设中,煤矿掘进工程建设正常。(完)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