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首 页 动 态 人权论坛 发展与进步 对话与合作 人权法规 人权组织
  中国人权研究会 | 人权白皮书 | 人权杂志 人权图书 | 人权知识 | 人权课堂 | 人权学者 |
  人权大事记| 媒体评论 | 关注 图片报道 | 维权故事 | 外国人看中国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 维权服务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进入此专题>>>
  人权网 > 发展与进步 > 人权现状 > 教科文卫 > 医疗卫生
河北省三措并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作者: 孙占稳   发布时间: 2007-03-16 16:01:31   来源: 河北日报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记者从今天在廊坊召开的河北省农村五保现场经验交流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从完善救助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与支出力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效果。

  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人数虽多、但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却较少的情况,今年,河北省将积极探索完善救助方式,加大对困难群众中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救助力度。探索大病救助和常见病救助相结合、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的路子,合理扩大救助面,提高医疗救助效果,使救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资金是实施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为确保医疗救助制度资金来源,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力度。县级财政每年要按照辖区人口人均不少于0.8元列支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今年,河北省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将达到139个,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将从两个方面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一是做好政策的衔接,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民政部门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确保这些困难群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对部分超过合作医疗报销限额,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再给予适当救助。二是做好服务的衔接,本着便民的原则,做到医疗救助和合作医疗相一致。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河北省三措并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7/03/16
  • 河南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立 低保户将获医疗救助2006/09/15
  •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