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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48年8月在阿姆斯特丹成立。委员会的任务是国际关系领域为人类服务,并根据《圣经》中关于人类与创造物一体的箴言和谐一致促进世界一体。为了力求实现这一任务,委员会将世界基督教协进会及其其他机构作为研究国际问题的情报提供者和指导者,作为咨询和行动的中介以及阐述基督教对世界问题的见解并使这些见解对世界问题产生有力影响的机构。它促使教会和协进会关注那些按照基督良心在任何特殊时刻都尤其需要提出要求的问题,并就基督徒在其各自国家和国际领域可以对这些问题发生有效影响的方式提出建议。
委员会鼓励:1)促进正义与自由的和平;2)发展国际法和有效的国际制度;3)尊重并遵循人权和基本自由,其中尤其关注宗教信仰自由问题;4)国际军控和裁军;5)通过国际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公正;6)承认所有国家均有义务促进所有民族的最大限度的福利,并发展自由的政治体制;7)促进国际的社会、文化、教育和人道主义事业。
基督教国际事务委员会鼓励各教会认真对待其在本国和本地区争取人权的责任,并促进与那些处于特殊困难地位、在其人权斗争中需要财政、后勤、道义和政治援助的团体的普遍的国际性团结。该委员会的特殊作用在于,将各教会、组织和团体联合起来,通过对话进行思想与行动、教育与寻根研究,以及情报、文献、经验和人员的交流等方面的地区性和国际性合作。委员会可以派遣代表团或事实调查使团,并促使或促进向政府或政府间机构提供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该组织的特色在某种意义上是旨在关心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世界基督教协进会反复强调,宗教信仰自由与其他权利是不可分割的,教会不可单单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其唯一的首要事务。1975年的内罗毕大会指出,下列权利对他们的活动而言是同等重要的: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权利;自决和文化个性的权利;少数民族的权利;参与社会范围内决策的权利;人格尊严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1978年,基督教国际事务委员会任命一个国际人权咨询小组(HRAG),以协助和加强其自身工作。按照人权咨询小组所规定的条件,基督教国际事务委员会采取对有关严重侵犯人权的怨苦、要求和控诉作出反应的指导方针,以促使世界基督教协进会的注意。
出版物(世界基督教协进会):《背景情报》(Background Information)(自1976年以来不定期);《国际事务中的教会》(The Churches in International Affairs)(1970—1973年、1974—1978年的报告);这些不久将成为年度报告。《如何提出侵犯人权的申诉》(How to File Complaints of Human Rights Violations)(Glenda Da Fonseca,WCC,1975);近年来世界基督教协进会的专著有:《解放被压迫者》、《移民妇女宣言》、《儿童著作中的种族主义》(1980年)、《走向穷人的教会》(1980年)、《不公正世界中的信仰与科学》(1980年)、《为了上帝的所有子民——普遍的祈祷》等。
该组织系非营利性;对下列组织具有咨询地位:联合国经社理事会(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B)、联合国贸发会议、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OPI、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专门名单)与政府间组织关系;UN/OPI List;与非政府组织关系:对经社理事会具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会议成员;在100多个国家中拥有大约300个成员基督教会(非天主教),包括大约4亿基督徒成员;由会员的会费、教会机构的赠送和捐款提供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