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首 页 动 态 人权论坛 发展与进步 对话与合作 人权法规 人权组织
  中国人权研究会 | 人权白皮书 | 人权杂志 人权图书 | 人权知识 | 人权课堂 | 人权学者 |
  人权大事记| 媒体评论 | 关注 图片报道 | 维权故事 | 外国人看中国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 维权服务
  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型展览。
  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发展和进步。
    进入此专题>>>
  人权网 > 维权服务 > 维权判例
京沪高速氯气泄漏事故受害者获赔2289万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3-24 13:37:42   来源: 现代快报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2005年3月29日,一辆液氯运输车在京沪高速淮安段肇事,致数万村民紧急疏散转移,数千群众中毒住院治疗,28人死亡。2008年3月22日,“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大型文艺晚会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29淮安氯气泄漏案被搬上舞台。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了解到了此案审理的始末。2006年4月18日,此案开庭审理,因法律援助团的出色工作,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胜诉,3140名受害者获赔2289万多元,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律师团整理卷宗2万页

  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案发后两个星期内,接待了48人次的电话及当面咨询。于是,淮安市司法局决定立即提供法律援助。9月30日,近20人的法律援助团开始了紧张的取证工作。

  2005年12月22日,法律援助律师团所有人员专司本案,在淮阴区北郊宾馆设立办案点,加班加点,经常工作到深夜。经过全体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从数以千计的受害人中最终确定适格原告3140人,门诊住院2235人,医疗费2973911.79元,误工费246715.94元,护理费231430.44元,伙食补助费320022元,精神抚慰金1175000元,人身损害索赔总额为18850764.08元;财产受损1791人,家畜家禽损失526840元,农作物土地损失3517492.02元,财产损失总额4044332.10元;合计请求标的22895096.18元。据了解,光是打印复制整理装订案卷卷宗127本,近2万页,制作各类表格40余份。 

  由于本案发生的突然性,有关原始材料存在先天不足,法律援助团派专人指导各乡镇的证据搜集和整理工作,按诉讼程序的要求审查证据。此外,对谁出庭代理,谁发表第一轮代理意见,谁进行第二轮答辩,谁对答辩进行补充,谁进行庭审的最后陈述等问题都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和分工。

  3140名受害者获赔

  2006年4月11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庭前证据交换,4月18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在证据交换和庭审中,代表“3·29”案3140名受害者出庭的援助团律师密切配合、据理力争,所举的证据确凿,陈述的理由充分。

  2006年6月16日,淮安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承担20万元、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品运输中心各赔偿7290038.47元、临沂沂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赔偿3645019.24元。其中三被告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品运输中心、临沂沂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18225096.1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通讯员 朱凤达 记者 吴杰)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
中国人权
主编信箱|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中国人权研究会
北京五洲泛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