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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人权宣言》及其贡献
今年,当我们纪念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之际,令我们再一次想起来是,《世界人权宣言》在过去50年里,在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以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遵守方面,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世界人权宣言》最后文本含导言和30项条款,从最初的起草开始,到几乎是针对文本的每一个词语、短语、条款、段落进行了1400多次表决之后,这一宣言终获得通过,其间历时三年。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该宣言不仅一直是激励全世界人民的源泉,而且还始终是全人类共同的目标。这一宣言已成为90多个国际性人权文件产生的基础和催化剂。毫无疑问,《世界人权宣言》是20世纪最重要和最具影响的文件之一。
尽管《世界人权宣言》所作的规定十分广泛、丰富,但是在其后的岁月里,这一宣言仍然受到了某些批评,这主要是因为宣言中缺管关于诸如自决权、少数民族与土著居民权利、以及发展权之类重要权利的明确条款。今天,我想从从权的角度探讨一下发展权,重点阐述过去几十年里在联合国这一级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并且提出一些建议。 二、联合国采取的主要行动
首先要提到是联合国大会在1966年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的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同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得到联合国大会的通过。这两个公约于1976年生效。
第二,1977年,人权委员会决定考虑影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障碍。于是该委员会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议进行一项研究,其题目是“发展权作为一项与其他基于国际合作的人权相关联的人权的国际意义”。值得一提的是,该建议承认了发展权是一项人权。经社里事会批准了委员会的建议。四年以后即1981年,委员会注意到,秘书长在有关发展权对地区和国家意义的报告中把它作为人权来对待,于是决定成立一个由15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的工作组,以研究发展权的范围和内容,以及确保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在所有国家得以实现的最有效措施。这个工作组举行了一系列会议,并向人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从而使得联合国大会能够在1986年通过了《发展权利宣言》。该宣言包含导言和十项条款,从起草到通过,共耗时十年。
第三,联合国大会通过《发展权利宣言》,标志着迈向实现从从享有一切人权这一目标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是196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旨在使所有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实现持续提高的《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以来所取得的一个重要进步。《发展权利宣言》承认发展是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进程,其目的是不断改善全体人民和所有个人的福利。该宣言进一步指出,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人是发展的主体。1990年,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组织了一次有关实现发展权的全球性磋商,但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三年后的1993年,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重申了发展楹是一项人人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
第四,1997年,联合国大会在一项决议中重申了发展权对所有国家中的每个人和所有人的重要意义,并且承认《发展权利宣言》是《世界人权宣言》与《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之间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代表了尊重人权与发展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与此同时,在《发展权利宣言》通过十多年之后,在有些国家以及在国际上,仍然存在着阻碍实现发展权的障碍,而且又出现了新的障碍,特别是全球化对发展权——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中——的负面影响。对此,联合国大会表示了担忧。大会并且呼吁人权委员会就在这一问题上的未来行动方针向大会提出建议。
最后,依照这一要求,人权委员会今年4月在考虑了“如何实现发展权的问题”之后,决定建议经社理事会建立一个无限期的工作组,以便在人权委员会的第55次(1999年)和第56次会议之后,每年举行一次会期5天的会议。该委员会还决定建议由委员会主席任命一位独立的专家,委任他提交有关当前实现发展权进展状况的研究报告。 三、消除贫困
这里应当指出《发展权利宣言》、“联合国发展十年”活动、以及联合国大会和人权委员会的若干相关决议,距离世界上许多地方的普通人的生活仍然十分遥远。我们必须牢记,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仍然生活在严重贫困之中,其中13亿人每人每天聊以维持生活的费用尚不到1美元。1997年联合国开必计划署(UNDP)报告称,这种状况令世界“羞愧”,报告并把这种状况归咎于“令人可耻的不平等以及国家及国际政策不可饶恕的失误”。上个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了其一年一度的《人类发展报告》,详细描述了“十亿多生活在贫穷、困顿之中的人们的苦难,这些人生活在显著特征是文盲、收入不足以及被隔离于主流社会之外。”
根据挪威的艾德先生所进行的一项最新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大约有8.4亿人凭借热量不足的饮食维持生命,在亚洲,成年人体重不足的情况最为普遍。El-Hadji Guisse 先生在他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透露,目前有大约14亿人得不到饮用水,差不多有40亿人生活在卫生服务设施不足的环境中。上个朋,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发表的报告预测,到2025年之前,28亿人可能会面临淡水供应的不足。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教育研究所称,目前世界上23%的成人不能阅读、书写或做简单的算术。还有许多其他令人不安的数字。人权委员会所建立的一个工作组在1994年基本上找出了在国家、地区以及国际层次上的各种障碍。在实现发展权方面,还有许多的障碍需要排除。毋庸置疑,其中最大的障碍是贫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一位官员最近说,“贫困并不只是收入不足的问题,它同时也是参与社会生活以及为社会生活作贡献的权利遭到剥夺的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贫困对于妇女以及成长中儿童的人权的威胁特别严重。)
正因为这个原因,联合国大会在1995年宣布开展“联合国消除贫困十年”活动(1997—1006年)。两年后,联合国大会的一次特别会议所通过的“发展议程”强调,“和平和发展是密切相关、相互支持的”,并且着重指出,“为了确保和平与稳定,……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消除贫困”。因此,这一“议程”促使第54次(1998年)人权委员会会议通过一项题为《人权与及度贫困》的决议。在这一决议中,该委员会特别回忆了联合国大会宣布开展“联合国消除贫困十年”活动的1995年12月20日决议(第50/107号),并决定建议经社理事会任命一名任期两年的“人权与极端贫困问题”专家。该专家的任务包括在人权委员会第55次会议上,就可能需要起草的关于人权与极端贫困问题的声明要点提出建议。人权委员会在今年4月的决议中,对于仍然有超过10亿人生活令人无法接受的状况中,包括赤贫、饥饿与疾病交加、没有住处、文盲和精神绝望等,表示了担忧。这些都表时,基本人权遭到大规模侵犯的情况十分严重。
正如《发展权利宣言》第3条所规定的,“国家对于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利的国家和国际条件负有主要责任”,“各国有义务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的障碍方面相互合作”。无疑,这项巨大的任务将把各国带入21世纪,并且各国将要为此继续努力几十年,因为在今天,发展被看作是一个具胡多重含义的过程,它把和平、经济繁荣、对社会公正的尊重以及民主诸方面的进步结合在一起。
四、建议
在我结束发言之前,我想就为贯彻,《发展权利宣言》而应该采取的措施提出一些建议。首先所有国家必须加强人权教育,通过与有关的非政府组织合作,以本国文字向公众提供各种国际公约和《发展权利宣言》的完整文本,就像各国已经向公众提供《世界人权宣言》全文那样。《世界人权宣言》目前已有200多个国家和地方性语言的译本。
第二,我们应当向“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的两位杰出成员——Asbjorn Eide先生和El-Hadji Guisse先生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同时向上面所提到的人权委员会各下属机构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以便它们实现各自的任务,从而促进发展权的实现。这些机构付出的宝贵努力,对于可能需要起草的有关人权和极度贫困的宣言,将是特别重要的贡献。
第三,我们应当支持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与各国政府领导人、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布雷顿森林各机构负责人进行对话的工作。说到这里,应该引出下面的回忆:联合国大会1993年12月20日的决议决定设立负责人权事务的高级专员这一职务,特别授权高级专员负责促进发展权的实现,加强联合国系统相关机构对这项事业的支持。
最后,拥有食物、饮水、衣服和居所,以及洁净空气的权利是我们日常的基本人权,为了享受这些权利,我们需要继续联合起来,协调工作。为了有效地克服大量的困难和障碍,人权委员会在21世纪的头十年里需要考虑一个有关发展权的框架性公约。
(作者第韩国外交部前副部长、联合国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