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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教授 黄楠森
人权概念来源于西方HUMAN RIGHTS一词,20世纪初才传入中国, 是一种“泊来品”。它在西方也出现得比较晚,是资本主义在同封建主义战斗过程中的产物,在西方古代也是没有的。有人从此得出结论: 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人权思想。我认为这个结论并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际。这里有一个对“人权”这个概念的理解问题。
什么是人权?我认为人权就是每个人所应有的基本权利,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其次是其他各种权利, 比如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和各种政治社会权利,在这些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平等的权利,就是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人权理论的形成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第一是人权意识,即承认一个人从生下来那一刻开始,就是人,而不是一个物体,不能随意伤害或毁坏他,但这种想法只是头脑里的一种意识,并没有表达出来。第二是人权思想,思想比意识更自觉, 即明确表示因为他是一个人,我们就应按一个人应该享受的待遇来对待他。第三是法律上的人权,就是把人权的思想变为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下来。在西方,最早的法律规定是1188年利比亚半岛莱昂王国的议会得到国王阿方索九世批准的一组权利,包括被告要求正式审判的权利和生活、荣誉、家庭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但是,那时还没有人权的概念,只是在法律上作了某些规定。第四是人权概念,“HUMAN RIGHTS'’这个人权概念最著明的文献是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五是人权理论,人权的系统思想,最早上要是由西方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洛克等人提出的,以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中国古代有没有人权法律我不敢肯定,这应由法律专家来回答。但是,人权思想、人权意识不仅有,而且非常丰富。那么,人权思想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概括地讲,人权思想主要有两种表现:首先,人权是相对于神权而言的。毛泽东曾说,在封建社会里,束缚中国人民的有四条绳索: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其次,人权是相对于政权而言的。在封建社会,政权首先是君权,从实质上说,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人分为地主阶级与人民,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又各自分成几个等级,这是不平等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表面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也是有等级的。
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仍然存在着人权思想,并在这两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表现。
第一,作为神权的对立面的人权思想就是重视道德的思想。西方历史上曾经有过神权长期统治的中世纪,但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没有任何宗教获得长期统治的地位。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宗教气氛在广大人民中远没有别的一些国家那样浓厚,宗教生活并不普遍, 中国人一般不需要假设一个上帝来给予他终极的关怀和精神寄托。那么,中国传统社会是依靠什么来维护社会安定呢?
许多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道德主义的思想非常浓厚,中国传统社会主要不是靠宗教,而是靠道德来维护社会安定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起了主导作用,它从整体上说就是一种道德学说。其他各家观点各异,但重视道德却是共同的。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伦,即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不过是道德关系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儒家对神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孔子并不否定神,但不愿谈神,不崇拜神。孔子还说:“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远之”,“未知生焉知死”,这些都表明他对神采取回避、怀疑土义的态度。当然,孔子有祖先崇拜,但这实际上是伦理原则对死者的延伸,孔子也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在后世儒家中,还出现过许多彻底的无神论者,比如南北朝时期的范缜、唐朝的韩愈等。有一些人认为,儒家也是一种宗教。其实,儒家同宗教有本质区别,最多只能说是一种信仰。 当然,在中国古代,神权也是统治老百姓的一种手段,但远不像西方那样厉害。总的来说, 中国的传统文化重视人、重视现实生活、重视道德,轻视神、轻视天堂,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是一种人权思想。
其次,作为等级制度的对立面的人权思想就是平等思想。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制度是一种等级制度,而等级制度是承认人与人天生不平等的,但这并没有使平等思想在这个等级社会里完全绝迹。有许多思想家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最突出的是墨家。墨家主张兼爱,反对爱有差等。他们甚至主张为了兼爱而不顾个人的利益,成了利他主义者和苦行主义者。墨子认为天下大乱,国与国、人与人互相倾轧,互相伤害,甚至互相残杀,其原因就在于不相爱,因此,只要大家都能做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就可以天下大治了,这就是他的“兼相爱,交相利”的主张。他并不彻底否定等级,但认为不能像儒家那样不同等级有不同待遇,主张“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他并不否定个人利益,但认为只有兼爱,才能实现每个人的利益,他说: “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墨子不但坐而言,而且起而行,奔走呼号,到处宣传他的主张,希望统治者实行他的主张。墨家的这些言论表现了鲜明的平等思想, 即人权思想。
儒家也有平等思想。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曾说:“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这是一个很露骨的等级思想,不把人当人看,而中国的许多古代思想家虽然主张等级制度,却也提倡平等待人。比如孔子的仁说,“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他谈论仁的地方甚多,说法也各不一样,但一切说法中无不包含“爱人”的意思。可以说,仁说的核心就是“爱人”,其他说法,如: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不是主张平等待人。孟子也说,“仁者爱人”。儒家赞美的周礼就是一种等级制度,但他们提倡“仁政”, 就是按“仁”的原则来管理国家,不主张镇压老百姓。孟子强调民本思想,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尚书》中的《五子之歌》也讲:“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是中国历代统治者一贯的思想。唐朝的魏征也说: “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老百姓就是水,君主就是船。“民本”思想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权的思想。
孔子的一些生活表现也说明了这一点。《论语》中记载:有一次,孔子的马厩着火了,孔子问人而不问马,“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表现了孔子重人、爱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另一个例子是,孔子曾谴责用人形物来殉葬的行为,他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里也折射出孔子的一种人权思想。
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在描写理想社会时表现了更明显、更集中、 更强烈的平等思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 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从这短短的107个字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有如下特点:其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生活富裕:其二,没有等级制度,男人平等,但妇女地位低于男人;其三,人们选举德才兼备的人来管理公务事务;其四,人人安居乐业, 生活困难的人受到特殊照顾;其五,人人互相友爱,互相帮助,道德高尚,生活节约;其六,社会秩序良好, 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活动极少发生。这些话充分体现了人与人平等的思想。
在以后的儒家中,宋代儒家张载说: “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两千多年来,大同思想一直受到多数思想家的赞美和推崇,直至近代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政治活动家洪秀全、康有为、潭嗣同、孙中山等也都推崇大同思想。
当然,应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更多的是反人权的思想和行为。其具体表现有:一是在实际的行动中更多的是反人道的行为,特别是在历次战争中,成千上万的人被非人道地杀害。二是封建专制下有明显的等级制度,君、臣、民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三是存在家庭奴隶,在封建社会里买卖丫环等人口贩卖现象是合法的。
从总体上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主张等级制度的,但人权思想、人权意识也非常丰富,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是值得我们认真挖掘的。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人权思想是有现实意义的。其意义不在于证明一下外国有的,中国也一定有,而在于证明人权思想植根于人类的社会实践之中,它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又大大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繁荣。人类社会实践是普遍存在的,人权思想也是普遍存在的。弘扬人权思想将大大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东方文化与人权发展国际研讨会 2002年10月29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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