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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构建和谐社会 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作者: 午言   发布时间: 2006-10-16 16:53:28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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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则心顺,心顺则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让更多人展开笑脸

  “十一”长假期间回家探亲,已退休在家的叔叔开心地告诉我,从今年起他的退休金每月增加了近300元,一次性补发的2000多元已在节前拿到了。叔叔说,增加的钱虽然不是特别多,但心里却觉得暖暖的。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收入分配的体制和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改善,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但也应该看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虽然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难以避免,可是,如果收入差距过于悬殊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不仅会挫伤人们全面奔小康的积极性,减弱人们拥护和参与改革开放的热情,而且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这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公平则心顺,心顺则和谐。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事实上,为了让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年来国家采取了诸多政策。通过实施“三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待遇政策,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在收入分配上实现社会公平是一项长期性任务,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为此,应当多管齐下,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通过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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