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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初次分配:构建“纺锤形”收入分配结构
经济学上所推崇的“纺锤形”或“橄榄形”收入分配结构,是低收入和高收入相对较少,中等收入占绝大多数的收入分配结构,这可以说是最理想的收入分配结构。
中等收入者群体并不是某个阶层的代称,而是若干个从事各种行业和职业活动、收入上处于中等及其相近水平的人们形成的。以中等收入者为主要成分的社会结构,是现代最稳定的社会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较快,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特别是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仍然突出,又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使得现阶段我国的中等收入者比重从总量上来说仍然偏小,与之相对应的收入分配格局仍然处在金字塔型阶段。
当前,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初次分配是主要途径。其一,扫除体制障碍,创造平等致富的法律环境。一要打破垄断。自然垄断行业必须由政府独资经营,不容任何私人资本涉足,不仅政府要独资经营,而且要限制这些行业的利税和工资水平;对非自然垄断行业,减少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限制,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二要对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任何个人、团体、机构使用国有资产必须交纳租金和利息,使国有资产的使用制度化、透明化;并要按市场原则使用,条件允许的要通过竞标等办法,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三要建立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加强监管,加强法制。要做到劳动收入工资化,工资收入货币化,各种收入透明化。四要鼓励创业,保护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的安全。要在制度上保障劳动者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的安全,合理合法创造的财富要得到尊重和保护,提高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
其二,在国有单位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形成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分配机制,促进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要注重在公有制内部反平均化,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通机制,努力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推动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进一步扩大。
此外,要使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得到增加而且呈上升趋势,还需要做好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没有社会保障,收入水平就难以稳定下来,如果大量出现因病返贫、因房返贫的现象,那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增加就只能体现在第一次分配的环节,而无法体现在最终的社会结构组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