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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虎: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新指针
 
作者: 董云虎   发布时间: 2008-01-16 14:26:50   来源: 人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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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改善民主、扩大民生、保障人权的内容。报告引人注目地两次直接提到“人权”,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把人权事业的发展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总结,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权问题前所未有的重视。报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七大报告关于人权的论述体现了十六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的新发展和我们党在新时期新阶段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要求。党的十六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被写入现行宪法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成为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成为党执政兴国和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理念和原则,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十七大报告总结十六大以来人权事业发展的新鲜经验,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实际,从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需要出发,对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强调人权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反映了当今中国的现实特点,进一步彰显了人权主体的广泛性。人权的广泛性是中国人权保障的显著特点之一。人权的广泛性不仅是指中国公民享受的人权范围是广泛的,而且是指享受人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强调人权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全国人民的人权”是社会主义中国与西方世界在人权问题上的本质区别之一。因此,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在谈到尊重和保障人权时,均强调要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十七大报告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出发,用“全体社会成员”概念代替“人民”概念,特别强调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发展的权利。这是对人权主体理解的一个重要突破,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人权问题上的生动体现,进一步彰显了我国人权保障的广泛性特点,也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党中央对人权认识的一种深化。


  二是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和“发展”的权利,突出了人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点。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和享受者。因此,在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集中地表现为尊重和保障全体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表现为尊重和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国家和社会发展事务的权利与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权利。

  具体地说,保证人民的参与权、发展权,在政治上,必须确保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民有、民治和民享的权利。用十七大报告的话说,就是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权和发展权,从经济社会文化方面来说,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始终把造福人民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奋斗和工作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是强调了“平等”原则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特殊地位,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原则规定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平等是人权的本质属性,是人权的基础、前提和核心,是贯穿于各项人权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本身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人权。任何权利如果不是平等的,就不是人权而只能是特权。坚持人权的平等性是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保障的基本特点,也是我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宪法》第33条在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同时,规定了人权的平等原则。十七大报告针对当前我国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的实际,坚持宪法规定的权利平等原则,强调要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不仅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而且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现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首先必须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和发展的权利。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

  其次,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保障全体成员的平等权利贯彻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之中,确保人民平等地参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重视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主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是强调了法治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性,指明了法治是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以后,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了议事日程。因此,与党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侧重于强调人权与共产党执政和人民民主的内在联系不同,十七大报告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突出了法治对保障人权的重要性。

  坚持依法治国,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法治建设的高度。为此,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以宪法为基础的行之有效的人权保障法律制度和机制,依法保障公民人权的有效行使。同时必须坚持依法治权,用法律制度来规范、约束和管理公共权力的行使,健全公共权力行使的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从法律制度上规范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和杜绝权力滥用,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总之,十七大报告关于人权的论述深刻而精辟,大大深化了我们对人权主体、内容、原则和实现途径的认识,对于推动人权理论建设,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将普遍提高,民主、自由和人权将更加充分,人权事业将得到巨大的发展。


(作者: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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